“互联网+”大赛又一宣传片《代言》耀眼问世



“互联网+”大赛宣传片《代言》

近日,由吉林省教育厅、吉林动画学院联合出品,吉林动画学院广告学院摄制的吉林省第三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宣传片《代言》制作完成,即将在吉林教育电视台和长春市文化广场大屏幕循环播出。

本片采用“我为某某代言+竖大拇指”的表达方式,旨在通过展现大赛相关组织者和参与者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,号召吉林省大学生、5年内毕业生(非在职)、大创指导教师等各类人群,积极参与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活动,树立创业信心,促进交流与合作。

“在创作之初,我就想到,这个片子一定要‘接地气’,让大学生喜欢看,调动起当今大学生的‘荷尔蒙’”,据宣传片《代言》的总导演、广告学院教师商继春介绍,之所以采用“竖起大拇指”的手势,一是代表创业者为自己和同伴加油鼓劲,相互加油打气,共同成长进步,共同为创造美好生活而努力;二是和本次大赛活动标志形状相似,可以增强大赛标志的识别度;三是运用创新思维打破常规方式,可以成为大赛标准手势,以此相互鼓励,促进交流与合作。

商继春介绍说,本部宣传片拍摄的主角至少要包括1名大赛组织者代表,1名高校创业明星代表,1名优秀指导教师代表和1名毕业学生创业代表,“这些代表是‘互联网+’大赛的重要组织者和参与者,通过这些人的表述,能很清楚地告诉大家参与人员的范畴。”也正因为如此,演员的选择就成了最大的难题。“因为要尊重事实,让影片真实可信,就需要找到真正的创业代表。尤其是毕业生创业者更不好找。”商继春说,当他们通过朋友的介绍终于找到演员时,已经耽误了不少拍摄时间。

该片从策划到制作完成共历时一个月,制作团队由有着丰富实战经验的专业教师、行业内专家和在校学生共同组成。商继春说,“全体指导教师和影视广告工作室的同学们配合十分默契。学生在参与项目的过程中,对影视广告的创意和制作有了深刻认识,拍摄能力和现场执行能力有所提高,达到了以项目带动教学的目的。”“我们拍得很‘过瘾’,希望大家也能看得‘过瘾’,从而激发大家参与‘互联网+’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活动热情。”

 (企划与战略发展中心 编审:姜文玉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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